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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推荐(评审)工作质量,保证评审过程的客观、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凡符合我校高级技术职务推荐(评审)专家条件的人员(在职在编,副高级任职满三年,没有违法等不良记录),即日起请自行在人事处师资科/FTP/2016职称文件夹下载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并认真学习。
洛阳理工职改办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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