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学校聘任了一批“十三五人才”。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考核管理办法中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以及签订的协议要求,现对受聘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专业建设首席教授7人、应用型专业带头人5人、校学术技术带头人31人。讲座教授实行一事一议,对于协议期满的讲座讲授随着本次一并考核。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材料和院部审核
应用型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首席教授、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太阳集团tyc539专业建设首席教授年度考核登记表》、《太阳集团tyc539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中期满的讲座教授考核登记表根据本人协议任务要求,单独发给相关院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院部审原件、留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审核人名字,院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请各院部指定专门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11月25日前将所有资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各类人才提供的材料。
三、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考核会,对各类人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年度考核意见,并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研究通过后由人事处发布考核结果。
五、相关要求
1.个人和院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提交、审核相应的材料;
2.对于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视为考核不合格,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个人及院(部)进行处理。
联系人:樊洁 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
2018年首批“十三五人才”聘任名单.xlsx
附件2:
太阳集团tyc539各类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zip
附件3:
校发〔2018〕34号+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