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学校转型发展服务,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决定从校办工厂选拔10人,从事工程实训指导和财务工作,具体选拔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财务人员 1名
工程实训指导教师 9名
详见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选拔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拔范围
校办工厂正式在编在岗职工
三、选拔基本条件
参与选拔人员应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乐于为教学、科研工作和广大师生服务,服从学校大局,能与学校党委、行政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依法履职的意识,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校办工厂干部: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校办工厂工人: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任职资格。
6.其他应满足的岗位要求。
四、选拔工作程序
1.发布选拔信息(12月25日)
2.报名和资格初审(12月25日—27日)
符合选拔条件,有意愿参加选拔的人员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及财务人员选拔报名表》(附件2),报校办工厂综合办公室,同时,审验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获荣誉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必须本人亲自填写,代填无效。报名截止时间12月25日下午17:00。
校办工厂负责根据选拔条件对参加人员进行初审,按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3.复审阶段(12月28日)
由人事处、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工程训练中心、纪委监察处集中审核入围人员资格。
4.面试阶段(12月29日)
由人事处、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工程训练中心、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拥有行业背景和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共9人组成面试评委,对通过复审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自我介绍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时间3-5分钟,然后现场抽题,根据抽到的答辩题目进行现场答辩,时间 3-5分钟,主要考察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当天不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岗位选拔。
5.公示(12月30日)
根据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取前10名进行公示。
6.报学校研究确定(12月31日)
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确定选拔名单。
7.上岗
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所服务部门上岗,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正式上岗。
五、岗位报酬及支付方式
学校与校办工厂签订岗位服务协议,学校按协议向校办工厂核拨服务费,上岗人员工资由校办工厂按相关规定计算核发到个人。
六、人员管理
本次选拔的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和财务人员应服从学校和所服务部门管理,在所服务部门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违反学校和服务部门管理规定,直接退回校办工厂,由校办工厂按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 太阳集团tyc539选拔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太阳集团tyc539选拔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及财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从人事处ftp文件交换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