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2020年8月19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洛人社〔2020〕4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以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条件择优推荐。
一、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
评选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详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二、推荐名额分配
我校共限推荐5人(优秀教师4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只限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时间安排
1.8月24日12点前,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个人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grsc@126.com);
2.8月25日推荐产生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3.8月25日至8月29日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8月26日推荐结果及纸质材料报送洛阳市教育局。
四、材料报送
1.《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洛阳市优秀教师、洛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不得变动格式。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一式1份。
4.推荐人选个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
联系人:陈超 李辉
电话:65928115。
人事处
2020年8月20日
洛人社〔2020〕4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