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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539全员岗位聘期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14/12/04 15:53:52    浏览:

为加强全员岗位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全员评价机制,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教职工岗位聘任任期考核办法(试行)》(洛理工院发[2012]21号)和《太阳集团tyc539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通知》(洛理工人事发[2012]16号),特制定本细则。

考核组织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全员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聘期考核工作。全员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部门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报人事处备案,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聘期考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订的各类岗位基本工作职责、《太阳集团tyc539教职工岗位聘任任期考核办法(试行)》(洛理工院发[2012]21号)和本实施方案,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类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

2、具体组织并实施聘期考核,接受并处理申诉,公示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全员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材料归档。

(二)分类考核

1、中层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结合任期考核结果和专业技术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2、从事管理工作的专技岗人员:由主管部门和专业所在业务部门共同考核。

3、教科研一线专技岗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

4、教辅人员:由主管部门和专业所在业务部门共同考核。

5、辅导员:由学工部、专业所在业务部门共同考核。

6、工勤技能岗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

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合格等次的确定:

1、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

2、特殊情况下考核合格的确定:

因下列任一情况在聘期内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正高岗位教师,可通过本人申请、答辩、部门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考察通过、公示、学校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讨论通过等形式,聘期考核可认定为合格。

1)争取重大课题、重大基地建设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出版重要著作,已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聘期内尚无定论,需继续工作的;

2)从事难度较大的基础理论研究或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工作,需要多年时间连续工作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最终完成的;

3)为学科建设和院系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可以认定为不合格:

1、在聘期内,未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的(不含上述特殊情况下考核合格的人员);

2、违反师德规定或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3、经查实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7、其他经所在部门或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

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 参加考核的各类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岗位聘期考核表》(附后)

(二)业绩评议

所有凡涉及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教科研业绩,均由专业所在业务部门根据教务处、科研处每年审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进行评议,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的管理工作业绩同时由所在主管部门评议,辅导员的学生工作业绩同时由学生处评议,工勤人员的工作同时由所在主管部门评议,中层干部的管理业绩已由组织部评议完毕。

(三)确定考核结果

1、中层干部:由组织部、人事处结合任期届满考核结果和专业技术业绩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2、从事管理工作的专技岗人员:由主管部门结合专技和管理业绩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3、教科研一线专技岗人员:由主管部门根据业绩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4、教辅人员:由主管部门根据业绩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5、辅导员:由学工部结合专技和学生工作业绩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6、工勤技能岗人员:由主管部门根据业绩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由各负责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审定

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由学校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时间安排

125 学校布署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128-16 各部门报送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及考核实施细则;

1217-24 各部门开展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并公示,将考核结果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人事处(考核汇总表附后);

1225-30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并上报校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其它问题

(一)各部门组成的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一般由部门班子、教授组成。同时,根据学校考核的基本要求及各类岗位职责,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于1216日前报学校全员岗位聘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本部门公布。

(二)考核工作中涉及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提交的业绩材料为20121月以来的。

(三)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可分阶段考核。

附件1岗位聘期考核表

附件2聘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4124


   
  作者: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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