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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信息核查及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安排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16/07/05 11:27:11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为满足养老保险数据采集、信息检索人事档案核查的需求,现将养老保险信息核查及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1. 各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养老保险信息核查及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设立本单位联络员2-5名,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政治觉悟高,有保密意识。7717:00前将工作方案报送人事科。

2.各单位负责一定通知每位教职工填写《个人履历信息确认表》(附件1),各单位联络员根据《个人履历信息确认表》汇总形成《在职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在职人员养老信息登记表》(附件3)。

3.各单位汇总完后,联络员按《养老保险信息核查及档案整理工作分配表》(附件4),与人事处相关科室联系确认,负责开始实施本单位信息核查及档案整理工作。档案整理标准见《档案整理培训课件》(附件5)。

4.为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档案整理的严肃性、规范性,避免信息差错给教职工个人造成损失,保证档案安全,各单位应慎重遴选人事档案核查联络员,联络员应能够坚持原则,并承担保密责任。

5.此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需要占用部分暑假时间,请各单位认真统筹,安排好人员和时间,同时要求每位教职工暑假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沟通,从而保质保量尽早完成工作任务。

6.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已经由有关部门整理完成,但是个人养老保险信息还需要本人填写,后期统一到组织部核查确认。

7. 附件1-5请在人事处FTP < 养老保险信息核查及人事档案整理>文件夹中下载。

太阳集团tyc539人事处

201675


   
  作者: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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