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太阳集团tyc539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校发[2021] 75号)规定,现将我校一项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共1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成果转化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物流自动化分拣装置(ZL202011571035.2)专利权实施许可公示
科研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