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我校已立项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立项满一年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申请,检查合格的项目将拨付第二笔经费。
2.2016年以来立项且研究期限已满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申请。
二、验收方式
1.申请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三、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表格,并将表格及佐证材料提交院部。2023年4月11日前,各院部统一将《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院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主题请注明:**院部,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验收)。
自然科学院部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社会科学院部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65928307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验收报告(2023格式).docx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2023格式).docx
科研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