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省部级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全面掌握科研平台的总体运行状况,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科研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实现我校科研平台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提质升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省部级科研平台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部级科研平台(一体多牌的平台按最高级别的平台进行考核,并在自评报告中明确所包含的其它平台名称)。
二、考核程序
1.科研平台填报《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平台建设2020-2022年度总结报告》,总结考核期内平台在人才团队建设、科研成就、社会服务成效、承担科研任务、开放与运行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2.依托学院对平台总结报告进行汇总、审核。
3.学校按照平台类别,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平台建设成果进行绩效考核评审。
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择优支持以及高层次平台推荐的重要参考,同时作为下一年度学院相关平台运行费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1.考核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各平台填报各类高质量代表性成果总数不超过30项。代表性成果应为考核期内已结项或已发表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高层次科研奖励、已经转化并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重大社会服务等。
3.总结报告内所填各类代表性成果须以平台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文章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第一单位为太阳集团tyc539或平台名称,非平台成员的成果请勿填报。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平台使用,请自行确定成果归属。不同平台出现同一成果,该成果将不作为任何平台的成果计算绩效。
4.各平台成员之间原则上不能交叉重复。
四、材料报送
1.各平台于4月3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以及佐证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221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和科研平台成员及代表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2.依托学院要对总结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不能再进行填报内容的调整。
联系人:王海潮 联系电话:65928307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