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环节下放工作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更新完善工作,面向在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等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相关要求
请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专家积极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原专家库专家请更新信息后重新推荐申报。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申报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2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豪,李雪
联系电话:65929280
邮箱:kyc@lit.edu.cn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xlsx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xlsx
科研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