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要求,对我校被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5月6日~5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处提出,并附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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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