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科普及,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资源整合,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水平,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第九批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纪念馆、纪念地、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2.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展览馆等;
3.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单位;
4.历史、文化景区;
5.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单位所属与社会科学相关、具有一定特色、对公众免费开放或承担部分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功能的实训基地、实验中心,展示馆、陈列室交流中心等;
6.其他传播、普及社会科学的场所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申报的单位或机构原则上应已具备省辖市社科普及基地资格;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开展普及宣传党的理论、传播社科知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社科普及活动;
3.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健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群众性、经常性、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周”等大型社科普及活动,且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4.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必要的经费及有效的工作手段,具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科普及教育任务,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志愿者组织,积极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项目;
5.积极推动创新理论进网络,在头条、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注册开通自媒体账号,宣传普及社科知识,展示社科普及工作成果;
6.自觉接受省、市社科联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三、申报程序
基地实行分级申报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办法。申报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限报1个。
2.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初审,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3.各申报单位在认真考察候选基地基础上,登录中原人文社科网主页(http://www.hnskl.org/)河南省社科普及工作管理系统,填写《河南省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上传宣传短片(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不超过100M)及支撑材料,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
4.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河南省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221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新基地申报资格,不纳入认定范围。
四、命名与管理
省社科联普及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报请省社科联批准后,正式命名为“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并颁发牌匾。
落实属地管理,被命名的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各推荐单位负责。
联系人:王海潮 联系电话:65928307
科研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