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科技〔2021〕323号文件要求,经过自主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学校遴选,现对我校推荐申报的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人如有异议,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证明资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
公示电话:0379-65928319。
附件: 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doc
科研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