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扩大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大力提升全市人文社科素养,不断提升洛阳城市文化软实力、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建设平台型创新城市、青年友好型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洛阳市第二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历史文化遗迹、博物馆、展览馆、陈列室、图书馆、大讲堂、文化站等为基地,发挥特色优势,广泛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增强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直观性、生动性和吸引力,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社会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认识世界的方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全社会的人文社科素养。
二、申报对象
(一)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院(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站)、文创基地、文艺演出场馆等。
(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场所。包括街区、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等。
(三)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四)社会科学研究普及机构。
(五)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企业、城镇社区、街道、农村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
三、申报条件
(一)能够自主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
(二)具有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的载体,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咨询服务,并取得良好成绩。
(三)具有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所需的人员及资料等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四)具有持续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
(五)接受市社科联的管理和指导,能够完成有关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四、申报要求
(一)已被命名为省级、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提交《洛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纸质一式四份及情况简介PPT(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简介)。
(三)申报材料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21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五、评审验收和命名
(一)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验收。
(二)通过评审验收的单位,将被命名为洛阳市第二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三)市社科联将根据《洛阳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做好普及基地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普及基地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普及宣传作用,并推荐我市优秀普及基地创建申报河南省社科普及基地。
联系人:王海潮 联系电话:65928307
科研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