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推荐《河南省智能工业视觉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并附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本院部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5928307
科研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