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基金项目的积极性,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往年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逐一对申请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员组织和执行力等,提出修改意见,重点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认真阅读指南限项要求,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
二、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政策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指南),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3、在线申请系统实现格式审查的大部分功能,包含必填项检查、项目组成员数目检查、海外只有一个合作者、申请资格检查、年龄限制、依托项目、限项检查、申请截止期检查等检查。
4、科研人员信息系统中证件统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所有的检查项均以“证件号”为人的唯一标识,曾用证件信息需在申请书中注明;曾用其他证件的科研人员注意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修改个人证件信息;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和密码”找回自己的用户信息。
5、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预算编报须知》,查看经费预算科目可以列支的开支等,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做项目预算。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有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请各位老师登录查看。并请各学院于2月22日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22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科技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