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校教职工应认真申报;
2.校内科研项目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申请者,三年内新晋升高级职称、学校新引进人才、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必须申报(基金委限项申报的除外)。
符合条件必须申报但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者,原则上三年内不予以推荐、资助其申报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19年新进青年博士未提交申请书者,原则上科研启动基金暂停划拨;同时减少其所在学院的限额项目申报数。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基金项目的积极性,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往年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逐一对申请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员组织和执行力等,提出修改意见,重点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认真阅读指南限项要求,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
三、项目申请接收
1.2020年度项目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开通系统申请。
2.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四、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五、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材料要求
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稿报送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请各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将纸质申请书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七、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八、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3.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科研管理科(办公楼227房间)。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5928129
科技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