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总体部署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的安排以及有关要求,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申报指南下发日之前,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
2.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2020年12月31日未满57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4.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注:按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1999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有关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均不含子课题)〕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注:“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的重点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国际合作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类别中的“重点支持项目”。)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科发基〔2017〕250号)中明确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正常运转的科技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以前批准认定的还未整合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5.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注:国家重要人才计划获得者仅限于获得科技创新类和长期类计划支持的。)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推荐。
2.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推荐2名申请者。(请申请者在邀请推荐人时予以说明。如果推荐人推荐人数超过2人,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在线申报
1.申请者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系统在线填报时间将于8月7日8时开始。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二)纸质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于8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送至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钧 联系电话:65928129
科技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