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调研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集体或个人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课题、理论文章、著作等。
二、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初步评审、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调研科研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每项成果作者不超过5人。
(二)初步评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人员组成初评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
(三)专家评审。邀请省内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后的调研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
(四)评选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进行审核认定,印发评选结果通报,颁发获奖证书。
三、奖励表彰
调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科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0名。
四、申报材料
(一)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及其word电子版,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二)调研成果参评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1)一式三份;科研成果参评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三)《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五、申报要求
1.我校调研成果和科研成果申报合计总数不超过10项。
2.附件1和附件2中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太阳集团tyc539。
3.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5月26日前由各学院汇总后,集中报送至科技处,同时请将电子稿发至邮箱:litkjc@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科技处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