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市科技局决定对2015、2016、2017、2018年度批准建设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2016、2017、2018年度建设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报送的实验室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应在市级重点实验室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期之内(建设期为批准建设后两年)。
2.请根据市级重点实验室原始申报材料,形成“洛阳市重点实验室验收总结报告”,实验室申请建设时报送的建设申请书或任务书(需要盖章)需一并装订报送。
3.请各院部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经依托单位、共建单位(有共建单位的)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221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ylgkyc@163.com。
联系人:王海潮 联系电话:13803796944
科研处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