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号)以及《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16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科研及创新积极性,激发科研活力,促进应用型大学建设;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更好地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印发《太阳集团tyc539校内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资金差旅费管理办法》《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资金会议费管理办法》《太阳集团tyc539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文件(校发[2017]85号)。
为尽快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上述文件内容传达到所有教职工,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校发[2017]85号《太阳集团tyc539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文件,请到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下载。
校发〔2017〕85号 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