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3-10-14 08:48:32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通知
一、2003年校内科研项目鉴定本月底进行,有需要鉴定的而尚未交有关材料的老师,请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研处。
二、根据我校科研管理规定,对2002年核心期刊论文作者进行奖励,请各系将论文第一作者为“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论文原件及汇总表一份(同时将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发至科研处电子信箱)于本月20日交科研处。
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5房间 电话:6592 8129 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7房间 电话:6592 8187 河南省洛阳市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处 电子信箱:lylg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