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教育厅社科成果奖通知

发布日期:2004-05-10 14:05:52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200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全校在编在岗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署名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申报学科限于下列一级学科: ⑴管理学;⑵马克思主义;⑶哲学;⑷逻辑学;⑸宗教学;⑹语言学;⑺中国文学;⑻外国文学;⑼艺术学;⑽历史学;⑾考古学;⑿经济学;⒀政治学;⒁法学;⒂社会学;⒃民族学;⒄新闻学与传播学;⒅图书、情报、文献;⒆教育学;⒇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综合研究。

3、申报成果限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和被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已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5、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应重复申报。

二、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评审结束后退回),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附件1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zlzc.hadoe.edu.cn。

4、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04年5月28日。由部门统一报科研处,交评审费:著作类:150元/项,其他100元/项。

二○○四年五月十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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