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项目申报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增强在省、市(厅)级立项中的竞争力,对校内项目的申报制定有关具体要求,请各部门按要求执行。
一、项目种类:校内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大类。重点项目:系(部)学科建设大课题的子项,申报省、市(厅)级重大(点)项目的基础研究阶段。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申报时,项目所在系(部)应在申报单位意见栏详细说明项目的意义及有关问题。一般项目:以解决学校或部门实际问题为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二、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重点项目同时交项目汇报材料5份,具体要求见附表。
三、申报时间:3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