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校办工厂):
接省科技厅基成处通知,以后科研成果鉴定的申请形式发生变化,以后鉴定将采用“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管理系统”。具体通知精神如下:
关于启用“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鉴定工件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决定于2005年3月起,全面启用“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鉴定证书的生成打印、数据传递、数据分析等功能。系统可从“河南科技成果网”的“下载专区”栏下载,从3月21日起,凡提请鉴定的成果必须同时报送《鉴定申请书》及包含其内容的电子版,否则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组织开展“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积极提交。
问题及意见、建议反馈:
在线填写(http://www.hnkjcg.com/yjx/jdxt_addinfo.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