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全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老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省的高等学校,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且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申报者必须是署名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申报学科限于下列一级学科:(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体育学。
3、申报成果限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和被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已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5、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应重复申报。
二、奖励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名额分别按申报项目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应包括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一)一式2份。
2、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汇总一览表(附件二、excel表格)一式2份及软盘1份。
3、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评审结束后退回),调研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附件一、附件二可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zlzc.hadoe.edu.cn.
4、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05年4月27-28日(4月25前交校科研处)。
报送地址:豫财宾馆(郑州市政七街与红专路交叉口,电话:0371-5728334
省教育厅社政处电话:0371-5900732, 联系人:王继东。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
2、200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