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12-29 09:02:08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国家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按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请申报课题的部门或老师必须在2005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科研处。下附省规划办文件:

豫社规办[2004]8号

关于转发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领会内容实质,积极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课题指南》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强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

二是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分别拟定了一批选题,力求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影响的理论成果。

三是内容设置上做出适当调整。从明年开始,基础研究一般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完成时间为二到三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求按题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到两年。

四是加大了基础研究类课题的比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发展,力求所确定的课题,能涵盖代表国家水平的相关领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与成果,这类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力戒底水平的重复与交叉。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四、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又超过39周岁的,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五、本年度对申报量较大的学科继续实行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面匿名方式进行。课题设计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本年度在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外国文学三个学科试行“后期资助”项目评审,申请的具体方法可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上查询。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或教育部人文科学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网站下载(全国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sinoss.net;)。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

八、《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必须填写中文,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九、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每项为15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100元。

十、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规定,我办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从即日起至2005年2月25日止。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报送我办,逾期不受理。

联系地址:河南省委宣传部规划办

邮 编:450003

电 话:0371-5901684

传 真:0371-5901684

电子信箱:aaaa9617@sina.com.cn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4年12月20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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