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5年科研成果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2005-12-20 17:11:06  点击量:   信息来源:

关于进行2005年科研成果公告通知

根据我校科研管理规定,每年对我校科研成果进行公告。公告范围:我校正式职工(包括离、退休)。成果范围: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式发表的论文、教材(著作),鉴定的科研项目及简介(校级项目不用填写简介),获奖科研成果及专利等方面。登记要求:以部门为单位登记,论文的第一作者、教材主编、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登记(我校职工全部按顺序登记);如果第一(作者、主编、负责人)不是我校职工,以第二或排名较前的负责登记,但要在备注中注明,EI收录、核心期刊杂志要在备注中注明。时间要求:以部门为单位,于3月10日前交电子文档(kyc@lyct.edu.cn)和纸质材料各一份于科研处。表格格式如下(B5纸、5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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