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第三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豫社科联字〔2005〕第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学术成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1项或2项(含2项)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4篇(含4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奖励办法
1、授予“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荣获称号者在省内主要媒体重点介绍其业绩。
3、可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材料
1、主要科研成果及有关佐证材料1式4份。
2、“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审表”1式4份,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报送时间
请将申报材料于2005年11月25日前报科研外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审核表
科研外事处
20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