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5-09-05 11:37:19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有关部门:
按我处工作安排,9月底至10月进行有关科研成果的集中鉴定。鉴定分省、市(厅)、学校三中,其中省、市类只进行自然科学和软科学鉴定,校级鉴定必须是校内立项的课题。有关材料要求:
1、省、市鉴定材料:完整鉴定资料(包括:研制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申报书等)1份,鉴定申请书2份;
2、校级鉴定材料:研制报告(包括申报书)3份,鉴定证书1份(从科研处网页下载);
3、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交科研处,截止时间:省、市级为9月20日,校级9月底。
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5房间 电话:6592 8129 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7房间 电话:6592 8187 河南省洛阳市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处 电子信箱:lylg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