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鼓励教师的科研和创新的积极性,我校自筹资金,用于资助校重点项目。
一、 校重点项目的资助等级
校重点项目根据项目类型、预研目标、预期成果形式和水平,资助分A、B、C三个级别,具体如下:
A级:以申报省市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为预研目标,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明确,可以提供研究报告、实验室样品、样品检测报告或专利等的项目;以申报国家级自然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为预研目标,预期成果明确,能提供研究报告及论著出版或SCI、SSCI、EI及CSSCI收录源期刊录用证明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的项目;可以提供技术合同,预期能给学校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转让项目。
B级:以申报省级科技攻关项目为预研目标,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明确,能提供研究报告、实验室样品的项目;以申报省级自然基金、省级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为预研目标,预期成果明确,能提供研究报告、中文核心期刊录用证明的项目;可以提供技术合同,预期能给学校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开发项目。
C级:以申报省级自然基金、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为预研目标,预期成果明确,能提供CN期刊录用证明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的项目;以解决我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目标,预期成果明确,能提供研究报告、实验室样品、用户使用报告,或调研报告、咨询报告、校级采纳证明。
二、资助额及审批程序
1.校重点项目资助分A、B、C三个级别,资助额:A级7000~10000元、B级5000~7000元、C级3000~5000元。
2.校重点项目资助金额,由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向科研外事处提出申请。
3.科研外事处递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投票表决,确定项目资助的级别。
4.科研外事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表决意见,进行综合平衡、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通知受资助对象及所在部门。
科研外事处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