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十大科技新闻人物”的通知
校有关部门:
接省市科协通知,关于评选“河南省十大科技新闻人物”,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到科研处领取申报表格,截止时间4月10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宗旨
讴歌先进模范人物,展示科技精英风采,增强科技意识,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二、参评范围
1.我省知名的专家、学者。
2.我省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厂长、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
3.在科技、科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艰苦岗位上工作,以及在广大农村带领群众科技致富的科技工件者。
三、评审机构
专家评审委员会为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评审会由我省理、工、农、医、交叉等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心时划分为若于学科组。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河南省创新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四、评选形式
由全社会公开投票,评选办公室依据选票,分科评选,最后由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河南十大青年科技新闻人物”、“河南优秀科技新闻人物”人选。
评选办法、选票、候选人的个人简介、业绩、照片等基本情况刊登在省级或国家有关媒体上。
五、报送材料
1.候选人个人简介。要求500宁以内,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全称、职务、职称;个人承担完成的科研项目或政绩;学术论文及专著;获得奖项及荣誉;当前所要干的事情;个性、爱好和座右铭等。
2.主要科技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科技成果必须经鉴定,学术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的,如报送材料全部足复印件,需带原件供核对。著作样书一部。
3.《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审批表》一式4份,《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候选人审批简表》一式20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二寸免冠照片4张。
六、表彰与有关待遇
1.对本次评选的获奖者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表彰。
2.涧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等奖项评选揭晓后,由省有关领导及省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河南省人民会堂为获奖者颁发奖章、证书、奖品。
3.拟在北京中国科学会堂召开由新华社、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口报、经济参考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农民口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参加的记者招待会和新闻发布会。
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评选办法
为人力宣传和表彰为我省科教兴豫战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宣传他们的科技成果和光辉业绩,展示当代科技精英的风采,进。步推动科技进步,加强技术创新,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促进科教兴豫战略及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奖励定名为“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河南十大青年科技新闻人物”、“河南优秀科技新闻人物”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共同组织。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为我省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厂长、经理及科技工作者。
第三条 评选标准:讲求诚信、遵纪守纪、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有利于人们解放思想,促进观念创新,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并获得省以上科技成果奖者;
2在科研、开发等科技实践中勇于创新并做出贡献,有利于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有利于带动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在普及、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勇于开拓,乐于奉献,具有很高的领导艺术和科学管理才能,使企业有很好的社会形象,并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者: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艰苦岗位上工作和在广大农村带领群众科技致富的科技工作者。
第四条 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委员会为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评审会由我省理、工、农、医、交叉等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同时划分为若干学科组;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社会公开投票:选票和所有候选人的简介均刊登在省级或国家有关媒体上,由广大读者根据要求填写选票参与评选,办公室综合选票。
2.学科组评审:在社会公开投票的基础上,召开专家评审会分学科组评审,确定“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河南十大青年科技新闻人物”、“河南优秀科技新闻人物”提名人选。
3.终评:召开全体评委会,对提名者综合平衡,投票确定当选者。
第六条 奖励办法:本奖励采取精神鼓励和特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第七条 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推荐并填写好申报材料,附个人照片4张,个人简历、“审批表”各4份、“审批简表”20份,报送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本办法由“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十大科技新闻人物”
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二月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