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科研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科研管理,提高科研开发和科技服务水平,激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学校“科技管理办法”规定,对2004年度以来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 上级部门批准立项资助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行情况填写“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内容包括:
1、从即日起到4月30日以系部为单位将中期检查表一份交科研处;
2、从5月8日起,主管校长、科研处、项目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2、 指导性项目如果要按期进行鉴定,则此次必须填写检查表,否则以后不能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