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7 08:43:22  点击量:   信息来源:

关于进行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使我校科研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科研管理,提高科研开发和科技服务水平,激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学校“科技管理办法”规定,对2004年度以来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上级部门批准立项资助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2、 学校批准资助的硕、博启动基金;

3、 学校批准资助的校内重点科研项目及青年基金;

二、检查内容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行情况填写“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内容包括:

1、依据项目申请书的要求,项目进行情况;

2、经费使用情况;

3、存在问题。

三、检查组织形式

1、从即日起到4月30日以系部为单位将中期检查表一份交科研处;

2、从5月8日起,主管校长、科研处、项目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四、其他说明

1、此次主要检查有资助的科研项目;

2、 指导性项目如果要按期进行鉴定,则此次必须填写检查表,否则以后不能进行鉴定;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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