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接市科技局通知,洛阳市2007年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望认真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的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必须是2005~2006年省、市(厅)级鉴定完成的自然科学项目,我校独立完成或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个人)的,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并进行了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项目,均可申报。
二、推荐材料
1、《洛阳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一式 3份;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1份;
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1份;
4、科技成果项目鉴定材料(研究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行业或企业标准、应用证明)复印件1套;
5、最近成果应用证明原件;
6、近三年的经济效益情况表;
同时,报送《洛阳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市科技成果登记表》及“项目简介”电子文档到lyct_kyc@126.com。
三、填报要求
1、推荐的项目中,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排序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的完成单位、完成人的排序完全一致,不得变更。
2、市特等奖、一等奖单项申报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7个。
3、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推荐时须将原件送审。
4、材料装订,应将一份《洛阳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与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另外两份只报《洛阳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5、推荐材料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留底稿。
四、推荐时间和报送地点
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科研外事处(行政楼328房间)电话:6592 8129 E-mail:lyct_kyc@126.com
五、推荐书及相关材料格式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