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厅成果奖和省进步奖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3-04-15 15:28:14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各系部:今年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和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进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教育厅奖通过云平台申报,具体流程如下(ftp上有PDF版的流程图):

1登录云平台→2省厅科研→3省厅报奖→4进入申报→5填写需申报的成果奖信息→6导出申请书纸质版→7纸质版申请书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8扫描签字盖章部分→9扫描附件中规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0申请书正文和附件一起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1上传PDF格式申请书和附件→12提交。

上述流程的第7步(除我院盖章外),要求22日完成,并把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盖学校章,返回申报人,申报人在26日前完成剩余步骤。如有协作单位,请提前打印盖章页并盖协作单位公章,要求公章名称和鉴定证书上一致。

二、准备进一步参评省进步奖的项目,除申报教育厅成果奖时在云平台上注明外,还需到科研处王玉江处长处报名,并注意下面的要求。

三、今年省科技进步奖评奖条件进一步量化,详见《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之附件2。准备参评省进步奖的项目,请在申报教育厅成果奖时,就按照评省进步奖的要求准备附件材料以证明达到了评省奖条件,以免无法通过教育厅的遴选。另外,申报书主件中的“主要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也要按照科技厅的模板撰写。

四、以前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拟在今年通过教育厅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也必须按照今年的通知要求,重新在云平台提交资料,在曾获奖励里填写说明获奖情况,其他要求同第三条。

五、相关文档在“科研处ftp/交换区/教育厅成果奖、省进步奖文档”可下载。未尽事宜,科研处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敬请关注科研处网页。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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