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8 11:01:16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各部门:

根据我院各项工作安排,结合科技厅公布的《2012年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基本情况》,科研处决定,将每年两次的科研成果集中鉴定时间作出如下调整:

第一次集中鉴定由7月份收材料、8月底到9月初鉴定改为,5月下旬收材料,6月中旬到7月初鉴定。

第二次集中鉴定由12月份收材料、12月底到1月初鉴定改为,11月中旬收材料,12月初到中旬鉴定。

望有关老师提前做好成果鉴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鉴定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在收材料前一个月另行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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