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内各研究平台:
为了规范院内科研平台的管理,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在学院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本学期科研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第14-16周对院内科研平台进行第一次评估。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估分两阶段进行。
(一)自评:5月30日—6月14日。要求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并填写好自评表(一式5份)。
(二)学院评估:6月16—17日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材料,进行评估。
二、科研平台评估周期为3年。此次评估的各类科研业绩数据限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平台建立时间在1年以上而不满3年者,各类科研业绩数据限于平台建立时间至2012年12月31日。校外兼职人员以平台名义发表的成果,可以纳入统计。
三、此次评估之后,各科研平台(含未参加此次评估的新平台)应根据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科研平台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对人员构成的具体要求是:省级平台院内人数应控制在20人之内,市级、院级平台院内人数应控制在8-15人。各平台应有不低于三个的研究方向。市级、院级各人文社科类平台相互之间、各理工科类平台相互之间研究人员重复者不得超过3人,且重复者的同一业绩只能在一个平台计算。一个人最多只能任职两个科研平台。市级、院级平台成员可作为省级平台的研究人员,署名条件符合的业绩,可纳入省级平台计算。各平台于6月30日前将各平台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按照学科性质分别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自然科学管理科。
四、此次没有参加评估的新基地,请于6月30日前完善基本条件、确定研究机构及研究队伍、制定规章制度等。7月1-2日,科研处将进行验收检查。
有关院内科研平台评估的通知及相关材料已经放在了“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科研平台管理”,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