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太阳集团tyc539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4 17:41:31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各系部:

根据院发〔2012〕51号文件《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日起开始组织太阳集团tyc539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按照“河南需求、国内一流”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及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学科平台建设为基础,以协同创新中心的构建为重点,以提升学院协同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我院在行业产业、区域发展方面的优势,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积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的合作,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和组建协同创新中心,采取分层培育、择优支持的方式培育一批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力争在“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上取得突破。

二、实施目标

1.充分发挥学院在建材行业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地方政府、事业单位,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凝聚科研力量,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积极争取进入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行列。

2.首批建立3~5个院级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协同创新团队和优秀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力争使我院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3.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我院协调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院创新能力。

三、申报步骤

1.发动宣传。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宣传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国家实施“2011计划”和河南省实施“协同创新计划”的重大意义,形成有利于我院协同创新的政策环境和文化氛围。

2.项目申报。在充分论证、调研学科优势的基础上,按照“面向科学前沿、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和面向文化传承”四个方面组织项目申报,包括牵头组织和参与实施两种类型。

3.专家评议。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议,重点评审协同创新模式选择的合理性、协同创新中心的资源汇聚能力、项目前期培育情况、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等。提出推荐立项意见与依据、支持方式及修改完善建议等。评审按照突出建材特色、联合大中型企业的建设项目优先和重点学科优先的原则。学院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实施要求,对于具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培育建设。

4.分层实施。根据学院的学科优势和特点,鼓励各学科、团队、平台积极申请、参与协同创新计划项目。

四、申报要求

1.按照要求编写《太阳集团tyc539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包括协同创新中心组建与分工协议、联合牵头单位协议、相关行业/市县/企业/国际/其他社会支持的证明等。

2.《实施方案》纸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请于2013年6月13日送王城校区行政楼522室。会审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电话:65928129

邮箱:lylgkyc@163.com

4.相关附件、文件可到“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院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下载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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