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几点说明
各单位:
现在就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中的具体问题做以下说明。
1.在《自查自纠情况表》里有“经费本编号”一栏。经检查已经上交的各系材料,多数没有填写或者填写错误。正确的处理是:登录我院财务处网页http://202.196.206.72/kefa/query1/login.asp,输入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后,依次查询每年的经费科研项目,财务处对每个项目都给与了阿拉伯数字编号。《自查自纠情况表》里“经费本编号”即为这个编号。请注意,每个项目对应一个编号。请已经上交材料的各系部科研秘书到科研处把材料领回,重新正确登记后最迟于29日下午5点前返回科研处。
2.按照领导要求,2011年以来的校内配套项目、资助项目、预演项目和青年项目需要在《自查自纠情况表》里单独登记,不与省部级以上项目填写在同一张表格。
3.对《太阳集团tyc539文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2011年以来,凡上级给与经费资助的文科纵向项目,都须填写本表,统一按本表格式;如果经费的申报金额和上级批复数不一致,所批准经费的开支科目应按当初申报经费的比例进行核算,除上级有专门规定外,管理费仍按照5%提取。)做了修改,请下载今天下午16:14分的修改版。造成不便请谅解。
4.由于教育厅检查时需要召开座谈会等,请各系部认真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做好各项准备。
5.太阳集团tyc539文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不需要填写我院配套项目、资助项目、预演项目和青年项目情况。
6.对于自查自纠情况表、横向项目经费预算书等,全校文理科项目采用同一表格。
7.另,市社科奖证书明天即可领取,请到科研处时一并领回。
科研处
20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