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大对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严把结项成果的质量关,有效树立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权威性,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决策咨询项目和年度项目)结项成果实施文本复制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项成果。委托省内某权威机构对省社科规划结项成果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文本复制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5.0版)”。重点审查结项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结项成果总文字复制比低于20%(含)视为通过,进入结项程序。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或复制比检测超过20%(含)的项目,课题组要在三个月内修改后,报省社科规划办申请二次查重,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结项鉴定。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专家审定。
二、结项材料要求及查重费用。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结项材料,分别按其管理办法及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报。年度项目结项材料,除上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简介2份,最终成果4套(1份实名、3份匿名)外,还要将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内容电子版(word文档),一并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鉴定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打包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将统一分批进行检测查重。邮件及附件文档主题:单位+姓名+项目批准号。首次文本复制检测费用由省社科规划办从社科规划基金中支付,第二次检测费用由该课题组承担(需缴二次查重费300元)。
三、奖惩措施。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各管理单位报送的结项审批材料建立诚信档案,作为评比先进单位的主要条件。对首次文本复制检测不超过10%(含)的项目负责人,在河南社科规划网上予以表扬,其研究成果摘要优先刊发省社科规划《成果要报》,并以此作为评定结项鉴定等级的重要依据。同时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新的社科规划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第二次文本检测复制比仍超过20%(含)的项目将给予终止或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特别严重的,对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成果管理作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检查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检查,增强潜心钻研、争出精品力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和消除“重立项、轻科研“的现象。各课题组要牢固树立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注重道德修养,恪守学术规范,力推优秀成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省社科规划项目声誉。
科研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