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7 17:44:19  点击量:   信息来源: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2014〕921号)精神,规范我院科研行为,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根据教育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和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及任务分解

(一)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我院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责任单位: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处按照职能分工对我院科研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自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各系部对本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和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自查。)

(二)预算管理。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财务处、科研处。)

(三)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审计处、财务处、科研处。)

(四)监督机制。全面自查学院、系部、项目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等。(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

二、检查范围

2011年1月以来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

待查项目清单见附件,个别重名人员如所属系部有错,请自行识别调整。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

2014年11月初,学校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启动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

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9日,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系部填写《太阳集团tyc539科研管理制度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表》(附表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每个项目一行)《2011年以来立项与合作的科研项目情况统计表》(附表3)、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每人一份,个人承担所有项目填在一个表上)《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附表4)。附表2(含电子版)交科研处,附表3(含电子版)所在系部统一汇总后交科研处,附表4收齐后放系部备查。

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4日准备项目资料。所有纵向项目将申报书、预算书、合同书、任务书等资料准备好,未结项的还要准备项目执行情况表(每年一份),已结项的要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横向合同要准备预算书、项目执行情况表(每年一份)、(如已结项)结项证明。上述资料收齐后,系部按人员整理好,科研处将会同有关部门11月25后进行内部检查。通过自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开展情况、3个文件落实情况,以及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2014年11月下旬开始,在课题组、学院、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院针对重点科研项目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具体由科研处负责提供要求的重点科研项目清单,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负责对重点科研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重点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校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并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有效组织项目负责人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结合高校近几年发生的科研腐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让每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家喻户晓。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主动自觉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经组织研究做出相应处理的,在抽查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ylgkyc@163.comkeyanchu@lit.edu.cn各一份。

附件:

附件1.待检项目清单2014.xls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科研管理制度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3.2011年以来立项与合作的科研项目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5.项目执行情况表(纵向、横向、分年度填).doc

附件6.项目预算书(纵向、配套、横向).doc

以上附件及本通知可在科研处公共邮箱下载

科研处公共邮箱:litpublic@163.com,密码:123456abc

科研处

2014年11月17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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