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科研处将于2014年11-12月集中进行省科技厅科研成果鉴定,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省科技厅鉴定的老师,请按照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及《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
二、11月6日前,请各系部将申请鉴定成果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交科研处。此汇总表上没有的成果,科研处将不再受理。汇总表上项目成员名单一旦上报将不能再做更改,请主持人注意。
三、接上级通知,软科学成果申请鉴定必须符合科技厅文件要求:“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地区和行业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社科项目不能按照软科学成果申请鉴定;省规划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联、市规划办、省教育厅社科处、思政处等社科管理部门立项项目不允许申请软科学成果鉴定。原则上只受理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科技处立项的软科学项目和引进1万元以上经费的各级政府机关委托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软科学鉴定。
四、11月13日,提交申请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所需以下材料:
1. 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两份;
3. 科技成果鉴定拟聘请同行专家名单,每个成果一份。请各系部考虑同一学科成果合并召开鉴定会、共用专家的情况;
4. 起草《成果鉴定证书》,自留备用;
5. 其他必要的材料(科研处将通过科研秘书及QQ群通知)。
科技厅软科学、基础研究立项项目,请项目组提前到科技厅政策法规和基础研究处办理结项手续,软科学结项要求请点击,基础研究结项要求请点击。
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交所有材料与纸质相同版本的电子版。每个成果的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在申请人名字命名文件夹内,每个系部打一个压缩包。
五、申请人在撰写和装订鉴定材料时,应符合教育厅科技处印发的《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试行)》要求;并对照《研究报告形式审查问题列表》和《成果鉴定形式审查未通过项目通知单》进行初步审查。特别是应用证明的格式和内容,请应用单位按照《7.应用证明内容要求》撰写。上述规范文件,在科研处ftp上都可下载。
请各系部自行留出内部审查时间。不符合《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试行)》的鉴定材料,恕不受理。
六、所有与成果鉴定有关的表格请项目组到 “办公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科技厅科研成果鉴定资料”重新下载,务必仔细阅读FTP中的相关文件和各类表格的填表说明,认真按照科技厅要求做好所有材料的准备。凡使用过期表格的恕不受理。
七、本次申请鉴定提供的“拟聘请同行专家”必须是科技厅成果处专家库内的专家。专家库随时更新,科研处可代为查询,系部需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查询请求,内容包括: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家所在地市等条件。因科研处人手有限,暂不受理个人查询要求。准备聘请的专家如没有入库,请专家本人联系其所在单位或地市的科研管理部门协助其入库。
八、今后我院作为协作单位进行科技厅成果鉴定的,参与人须在申请鉴定阶段将参与成果的鉴定材料和鉴定申请书各一份送科研处备案;鉴定完成后,将鉴定证书原件一份送科研处备案。无备案成果年终不再计算科研业绩分。
九、鉴定查新建议到省科技情报所,请勿到省外查新。
十、鉴定成果项目组,请加入QQ群(287438317),以便及时交流信息。
联系人: 李老师
地点:王城校区行政楼522室
电话:6592 8129
邮箱:lylgkyc@163.com
相关文件下载: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科技厅科研成果鉴定资料(长期)/
科研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