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2 16:26:17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各系部: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豫教科技〔2014〕129号)规定,教育厅开始了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4号)规定,教育厅开始了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和“河南省科技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的申报工作。

教育厅通知链接如下(可直接点击):

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流程

1.即日起,申报人通过自己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到“教育厅业务”板块下载相应类别申请书及需要的附件表格。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其余附件材料按照各自类别的要求在线提交。并于10月29日下午17时前,将所有上传的申请书(包含所有附件)纸质一份送交科研处,由学校组织院学术委进行评审。凡只在网上申报,未按时报纸质材料的项目,按放弃评审处理,学校不再向教育厅推荐。

2.学术委评审结束后,科研处会公布通过的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组11月5日17时前,可以继续对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1月7日17时前,按教育厅要求提交与上传版本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二、 特别强调

1.各项目组合理安排研究方向,严禁同一负责人或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办法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申请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者须符合: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3.申请的创新团队的团队带头人要求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三、 材料要求

各类计划材料要求各不相同,请详读教育厅通知。申请人请加入“太阳集团tyc539科研管理群”(群号:287438317,实名申请)有问题咨询探讨,未尽事宜也将在群内通知。

四、 联系地点

王城校区行政楼522房间。

科研处

2014年10月22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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