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教育厅成果奖暨遴选推荐省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3 17:35:38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各部门:

省教育厅日前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的申报奖励范围、要求、学科分类见教育厅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教育厅成果奖推荐工作

教育厅奖通过云平台申报,具体流程如下(ftp上有PDF版的流程图和word版申请书供网上填写时参考,尤其是申请书后面的填表说明):

1登录云平台→2省厅科研→3省厅报奖→4进入申报→5填写需申报的成果奖信息→6导出申请书纸质版→7纸质版申请书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8扫描签字盖章部分→9扫描附件中规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0申请书正文和附件一起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1上传PDF格式申请书和附件→12提交。

上述流程的第7步(除我院盖章外),要求4月20日前完成,并把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并带齐附件的原件,科研处审核后盖学校公章,纸质材料返回申报人,申报人在4月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如有协作单位,请提前打印盖章页并盖协作单位公章,要求公章名称和鉴定证书上一致。

二、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

今年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并且要求推荐省进步奖的项目,按照省科技厅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

以前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拟在今年通过教育厅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也必须按照今年的通知要求,重新在云平台提交资料,在曾获奖励里填写说明获奖情况,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成果奖申请书》填写要求。

三、注意事项

1、省科技进步奖评奖条件进一步量化,具体省进步奖评审方案附后。准备参评省进步奖的项目,请认真阅读省科技厅评奖条件。在申报教育厅成果奖时,就按照评省进步奖的要求准备附件材料以证明达到了评省奖条件,以免无法通过教育厅的遴选。另外,申报书主件中的“主要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也要按照科技厅的模板撰写。

2、省教育厅对同一完成人申请科技成果奖项目数量不作要求,但拟申请参评省科技进步奖者,必须遵守省科技厅规定,即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同一完成人2015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2013、2014年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

3、科研处定于本周四(四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在行政楼116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教育厅成果奖暨遴选推荐省进步奖情况说明会,请所有报奖项目组及科研主任准时参加。

4、相关文档在“科研处ftp/交换区/教育厅成果奖、省进步奖文档”可下载。未尽事宜,科研处将及时在网上和QQ群(287438317)公布,敬请关注。凡报奖课题组,至少要有一人加入QQ群。

科研处

2015年4月13日

附件:科技厅评奖通知

教育厅评奖通知

通知公告

热门文章


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5房间 电话:6592 8129  
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7房间 电话:6592 8187  
河南省洛阳市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处 电子信箱:lylg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