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暨科研业绩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6 10:22:11  点击量:   信息来源:

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暨科研业绩统计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2015年度的科研状况,做好上级要求的一年一度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及科研业绩计算工作,根据《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开始2015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及核对申报的科研奖励,范围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完成的科研项目、授权的专利、获得的科研奖励等科研成果。

本次科研统计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2015年度科研业绩分统计。

2.2015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报表的填报。

3.2015年度科研奖励的申报。

4.2015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的填写。

5.201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申请。

6.科研管理云平台的完整录入。

相关要求:

1.不能按时报送统计表的部门,本年度暂不审核计算业绩分及科研奖励。

2.完善云平台录入和填写《科研成果公报》是审核科研业绩表的前提,请各部门务必及时、完整录入云平台和提交《科研成果公报》。

3.未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成果不计入2015年科研业绩。

4.党政管理人员的科研业绩和统计信息以处室为单位统计,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

5.填表前须认真学习《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把全部统计工作在12月2日前完成。

6.各位老师要认真填写,各院部和处室要对科研业绩进行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将通报批评并多一罚二。

7.相关表格到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2015统计表格下载;或者科研处公共邮箱litpublic@163.com 密码123456abc

8.所有需要提交的电子稿统一发科研处邮箱:

lylgkyc@163.com

联系人:自科院部 李琦65928129

社科院部 吕冬梅65928187

党政和教辅部门 乔红伟65928307

附件1:2015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说明

附件2:2015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编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附件3:关于申请科研奖励的说明

附件4:关于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说明

2015年度统计工作安排

一、任务分解

自然科学类,负责人:张日华

1、科技统计

2、自科类院部科研业绩统计

3、科研成果公报自科院部

4、自科院部科研奖励申报

人文社科类,负责人:扈耕田

1、社科统计

2、社科类院部科研业绩统计

3、科研成果公报社科院部及党政部门

4、社科院部科研奖励申报

二、落实方案

自然科学管理科负责自然科学院部统计;社会科学管理科负责人文社科院部统计;综合科负责党政和教辅部门统计。

三、时间安排

1、11月16日网上发通知,请科研秘书和党政部门负责人员自行下载相关的文档和表格。

2、安排布置统计工作:院部科研秘书、党政和教辅部门各处(室)指定科研统计负责人。11月18日下午16:10召开科研/社科统计说明会,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和党政部门负责统计人员准时参加。

3、12月2日收交统计表:人文社科院部227房间吕冬梅收,自然科学院部225房间李琦收,党政机关和教辅部门汇总后交236房间乔红伟收。

4、12月3日起到院部核对原件,党政和教辅部门单独审核。

附件1:

2015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说明

1.业绩表1:所有人员将自己的成果填入业绩表1,表1论文栏的杂志名称后,人文社科类论文必须写上刊号,不填写者不计业绩分;鉴定、获奖、经费类业绩分,均以负责人业绩分分配表为准。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须签名)各一份及相应原件交至院部。所有业绩分统计均以科研处核实的原件为准。

2.业绩表2-4:鉴定(含专利)、获奖、引进资金项目(分别填写横向、纵向)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业绩表2~表4(分配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须签名)各一份及佐证材料交至院办。佐证材料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暂存各院部,业绩分统计结果公布后由院部返还本人;引进经费者以科研处提供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及人员名单为依据。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洛阳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负责人还要填表2后面的表7。

3.业绩表5:著作填入业绩表5,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带签名)各一份交至院办。填表时须按照要求注明出版社的类别,是重要出版社还是一般出版社;属于专著的须向院部提交原件3本,由院部统一交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申请专著的认定需要填写《学术专著认定申请表》。

4.业绩表6:请各部门汇总生成本部门的业绩表6,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各院科研负责人在表6中要依次对本院老师排序,并根据序号依次整理好本院所有老师的业绩表1,在每个老师业绩表1的右上方标出其相应的序号,以方便统计和查询。

5.各部门于2015年12月2日下午5:00前将表1到表7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院部2015年度业绩分”,汇总后的1---7表纸质文档同时交科研处相关老师。

7.科研成果公报表:请各院部负责科研统计的老师汇总本院部的《科研成果公报》(具体格式以科研成果公报样表为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编制科研成果公报的要求及注意事项》)于2015年11月30日下午5:00前发科研处邮箱,打印稿可以在12月2日交。

8.从12月3日起,科研处将根据各院部科技/社科统计完成的先后顺序到各部门审核科研成果。11月30日前未完成《科研成果公报》和科技/社科统计任务者,将不予审核业绩分。根据科技/社科统计中的各个统计表审核科研成果,审核时以原件为准,并由科研处和院部当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双方各留1份备查。

附件2:

2015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编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统一按照科研处提供的样本填报,请勿擅自更改字体大小、表格宽度、行距等。

2. 各表内统一用小五号宋体字。

3. 论文著作表中的作者如为两个以上时,各作者之间用“、(顿号)”隔开。

4. 论文著作表中的论文题目、刊物名称统一不加书名号《》。

5. 出版时间统一用“2015.01”或“2015.10”格式。

6. 刊物名称和出版时间之间统一用逗号即“,”隔开。

7. 在鉴定项目和获奖成果表中,完成人员统一填写“主持人姓名+等”;如我校为合作单位,则填写我校“第一参与人姓名+等”。

8. 鉴定成果登记表,只填写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洛阳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之间用“空格”隔开。

9. 论文、项目、获奖等类,原则上按照由高到低(国家级、省科技厅(其它部委)、省教育厅、洛阳市社科重点项目)的顺序填写。

附件3:关于申请科研奖励的说明:

申请的科研奖励必须严格对照《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奖励办法》,以院部为单位填写《科研奖励统计表》,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4:关于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说明:

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要严格对照《太阳集团tyc539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并填写《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请表》和《学术著作推荐认定表》一式3份。同时提交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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