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09:33:16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各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的申报奖励范围、要求、学科分类见教育厅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教育厅成果奖推荐工作

教育厅奖通过云平台申报,具体流程如下(ftp上有PDF版的流程图和word版申请书供网上填写时参考,尤其是申请书后面的填表说明):

1登录云平台→2省厅科研→3省厅报奖→4进入申报→5填写需申报的成果奖信息→6导出申请书纸质版→7纸质版申请书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8扫描签字盖章部分→9扫描附件中规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0申请书正文和附件一起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1上传PDF格式申请书和附件→12提交。

上述流程的第7步(除我院盖章外),要求4月5日前完成,并把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并带齐附件的原件,科研处审核后盖学校公章,纸质材料返回申报人,申报人在4月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如有协作单位,请提前打印盖章页并盖协作单位公章,要求公章名称和鉴定证书上一致。

二、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

今年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并且要求推荐省进步奖的项目,按照省科技厅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

以前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拟在今年通过教育厅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也必须按照今年的通知要求,重新在云平台提交资料,在曾获奖励里填写说明获奖情况,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成果奖申请书》填写要求。

三、注意事项

1、省科技进步奖评奖条件进一步量化,具体省进步奖评审方案附后。准备参评省进步奖的项目,请认真阅读省科技厅评奖条件。在申报教育厅成果奖时,就按照评省进步奖的要求准备附件材料以证明达到了评省奖条件,以免无法通过教育厅的遴选。另外,申报书主件中的“主要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也要按照科技厅的模板撰写。

2、省教育厅对同一完成人申请科技成果奖项目数量不作要求,但拟申请参评省科技进步奖者,必须遵守省科技厅规定,即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同一完成人2016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2014、2015年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

3、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

4、科研处将于下周召开2016年度教育厅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省进步奖情况说明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所有报奖项目组负责人及科研副主任准时参加。届时请报奖项目组将所报奖项相关通知和表格自行打印并携带。

5、相关文档在“科研处ftp/交换区/教育厅成果奖、省进步奖文档”可下载。未尽事宜,科研处将及时在网上和QQ群(287438317)公布,敬请关注。凡报奖课题组,至少要有一人加入QQ群。

联系人:刘钧 李琦

联系电话:65928129

科研处

2016年3月23日

附件:科技厅评奖通知

教育厅评奖通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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