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4 09:55:16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精神,科技厅现决定启动2017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

全省拟选派100个左右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农村和中小型涉农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选派形式可以是科技人员个人或团队。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各省辖市限分别推荐不超过6项个人和团队省级科技特派员,省直管县(市)限推荐分别不超过2项。

二、选派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三、选派程序

1、征集需求

各地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农村、涉农中小企业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进行先期对接,如对接成功,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一并报送。

2、组织对接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派驻协议书。

3、上报推荐人选

申请人网上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四、网上填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提交,需求登记表、派驻协议书可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附需求登记表、派驻协议书复印件),报送科研处审核盖章。

(二)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时间为7月1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7月19日上午9时。

(三)市科技局将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并向省科技厅提交。

五、经费支持

科技特派员给予每人3万元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专家讲课费、资料费、材料费、场租费等。

六、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工作。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联系方式:

校科研处:李琦;电话:0379-65928129;电子信箱:lylgkyc@163.com

市科技局:杨影;电话:0379-63312414;电子信箱:nck2@163.com

附件:

1.河南省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2.河南省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3.派驻协议书

4.河南省科技特派员需求汇总表

5.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

2016年7月4日

2017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附件下载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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