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10:46:04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有关单位:

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教育厅决定对全省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课题组(详见附件1)获得的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

二、检查内容

项目单位的奖补资金管理拨付情况、使用绩效及存在问题。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是否制定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效益量化考核指标;

2、量化考核指标是否由项目单位会同合作企业共同选择确定,是否包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内容,是否以客观评价因素为主;

3、截至2016年一季度的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用于校区合作相关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4、是否将资金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实行专帐核算;

5、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6、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支出,是否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7、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单位自查阶段。项目组自查,并报送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包括:

1、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奖补资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和内容、支出进度、管理情况、量化的预期效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2、《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详见附件3);

3、绩效目标自我考核评价表,表样由项目组根据预期效益量化考核指标自行设计、考核、填报。

(二)省级抽查(7月中下旬)。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依据自查材料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抓紧组织实施

各项目组要按照《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撰写检查(自查)报告,如实填报有关表格,确保检查效果。

(二)按时报送材料

项目组自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时间:2016年6月15日前。同时需上报材料电子版。

联系方式:65928129李琦、张日华邮箱:lylgkyc@163.com

科研处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名单

2.《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附件3请到科研处公共邮箱(litpublic#163.com(请把#换成@),密码:123456abc)下载。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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