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洛发〔2013〕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科技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做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洛阳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女性科技工作者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获得市优秀专家及以上荣誉称号;
3.已获得市其他行业拔尖人才称号,且仍在届期内;
4.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
5.违背其他有关规定,不宜参加评定的。
二、申报类别
本届青年科技奖设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交叉科学等5个学科。
三、报送材料
(一)附件3《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一式3份;
(二)附件4《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一式10份;
(以上表格需用A4纸双面打印,均不得加页,盖章处应加盖相应的红色印章)。
(三)附件5《第七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ylgkyc@163.com。
(四)附件6《申报洛阳市青年科技奖人员审核表》一式3份;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六)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1500字左右,内容具体;
(七)有关附件材料两套,按顺序整理成册(请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退回)。附件材料包括:代表性的论文、著作、项目、专利、奖励等。科技项目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必须经过正式登记;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经过正式公开发表。各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要分别出具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印章。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上报材料请于2017年3月16日前报送行政楼225房间。
联系电话:65928129 联系人:刘老师
报送邮箱:lylgkyc@163.com
所有附件请下载
科研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