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6:03:26  点击量:   信息来源:原创

校属各单位:

省教育厅日前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7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的申报奖励范围、要求、学科分类见教育厅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51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011日至20141231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011日至20141231日。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51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河南省高校,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申报。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包括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及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7.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第三方评价证明文件一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项目完成人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8.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应符合规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报。丛书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9.多人合作撰写的科技论文集,不能作为科技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可以由其中独立成篇的论文第一作者申请科技论文奖。公开发表于一种刊物的同一标题的系列科技论文(3篇以上),发表时间满两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广泛引用或应用,可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10.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1登录云平台→2省厅科研→3省厅报奖→4进入申报→5填写需申报的成果奖信息→6导出申请书纸质版→7纸质版申请书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8扫描签字盖章部分→9扫描附件中规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0申请书正文和附件一起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1上传PDF格式申请书和附件→12提交。

上述流程的第7步(除我院盖章外),要求46前完成,并把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并带齐附件的原件,科研处审核后盖学校公章,纸质材料返回申报人,申报人在49前完成网上提交。如有协作单位,请提前打印盖章页并盖协作单位公章,要求公章名称和鉴定证书上一致。

四、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

今年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并且要求推荐省进步奖的项目,按照省科技厅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

以前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拟在今年通过教育厅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也必须按照今年的通知要求,重新在云平台提交资料,在曾获奖励里填写说明获奖情况,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成果奖申请书》填写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省科技进步奖评奖通知文件预计近日会发布,准备参评省进步奖的项目,届时请认真阅读省科技厅评奖条件。在申报教育厅成果奖时,就按照评省进步奖的要求准备附件材料以证明达到了评省奖条件,以免无法通过教育厅的遴选。另外,申报书主件中的“主要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也要按照科技厅的模板撰写。

2、省教育厅对同一完成人申请科技成果奖项目数量不作要求,但拟申请参评省科技进步奖者,必须遵守省科技厅规定,即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同一完成人2017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20152016年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申请省奖候选项目具体要求,以省科技厅通知为准。

3、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

4科研处将于本周五召开2017年度教育厅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省进步奖情况说明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所有报奖项目组负责人及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准时参加。届时请报奖项目组将所报奖项相关通知和表格自行打印并携带。

5、未尽事宜,科研处将及时在网上和QQ群(287438317)公布,敬请关注。凡报奖课题组,至少要有一人加入QQ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教育厅评奖通知

教科技〔2017〕213号

科研处

2017327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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